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修正甄選簡章」 - 輔導室 - 高英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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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修正甄選簡章」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修正甄選簡章」
2018-05-15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4月10日原民教字第1070016320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
(一)徵選職稱: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二)資格條件:
1、設籍本市且具原住民身分者。
2、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甄選名額:15名
(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人(設籍原住民人口民族別進用一名)。
(二)原住民人口達1500以上非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7名(布農族1名、阿美族2名、排灣族2名、魯凱族1名、泰雅族1名)
(三)鄉鎮區公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當地原住民族地方通行語別
1、茂林區:3(茂林魯凱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
2、桃源區:2(布農語、拉阿魯哇語)
3、那瑪夏區:2 (布農語、卡那卡那富語)
五、應徵方式分二階段,第一階段是書面審查,第二階段是面試,書面審查資料包括1.報名表2.畢業證書影本3.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相關工作實務經歷影本1份等資料。
六、面試時間訂於107年5月31日(星期四)在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地址:81249 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436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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