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110年度志工招募簡章
一、招募對象:
(一)年滿20歲以上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具服務熱忱及責任感並能配合固定排班者。
(二)願遵守本中心志願服務相關規定,具團隊合作精神並能協同完成本中心交付之工作。
(三)歡迎具有下述任一特殊專長人士踴躍報名參加:
1.第二外語專長(英、東南亞語或其他外語專長)。
2.具備多元文化背景之新住民。
二、服務內容:
(一)本中心服務台訪客接待服務、電話轉接及行政文書服務。
(二)社工員會談安全防護監視。
(三)活動辦理、宣導支援及外展服務(個案關懷訪視、陪同就醫、居家環境整理等)。
(四)法律諮詢紀錄及其他與本中心業務相關服務。
三、服務時間:
(一)每週值勤至少4小時,每年至少服務78小時。
(二)值勤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5:30
四、服務地點:
(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家防中心)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二)家防中心鳳山站: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曹公路23號(後棟)
五、權利義務:
(一)有關請假規定、權利、考核及獎勵方式等,均依本中心「志願服務人員服務要
點」辦理。
(二)須遵守志工倫理守則及本中心之管理相關規定。
(三)提供志工保險、志工福利及聯誼活動。
(四)本中心審核報名資料後,就符合條件者,以電話約請面試。
通知面試合格者,須參加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已領有志願服務紀
錄冊者,免參加基礎訓練),並安排實習20小時。
經書面初審、面試通過、參加訓練、實習,經評核合格後由本中心正式任用(如
無法配合訓練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時間: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星期五)止。
(二)、方式:採通訊或E-mail報名。
1.通訊報名:請郵寄報名表至80272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收件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陳先生收。(請註明應徵
志願服務人員)
2.E-mail報名:leon4500@kcg.gov.tw (郵件請註明110年志工招募報名表)
3傳真報名:填妥報名表後傳真至(07)3357762(傳真後請來電確認)
七、面談事項:
(一)、面試地點: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二)、諮詢電話:(07)5355920分機216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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