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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社群的真正意義,是把人們聚集在一起,提供一個自由主動的互動環境,
人從社群持續的互動,從而創造一種互信與了解的氣氛,而此互動的基礎是基於
人的四大基本需求-「興趣、人際關係、幻想、交易」所組成,分述如下:

(一)興趣:許多早期的虛擬社群,將網路經營焦點擺在滿足追尋具有共同興趣
         的夥伴,亦即讓所有在一個特定主題上,具有相同興趣或專業知識的人們
         聚集在一起。以特定興趣為建構主旨的社群,是目前網路空間中最為普遍
         的模式,同時對網路行銷業者而言也是最容易建構的模式。

(二)人際關係:透過網路社群,因為沒有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又因為無須直接
         面對面,人們往往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阵立起較具意義的個人關係,甚
         至比真實世界更坦白的交談。

(三)幻想:滿足人們幻想需求的網路遊戲,如多重角色遊戲,可以讓人們暫時
         逃離他們的現實生活,置身於線上社群中。人們喜歡逃避現實的需求,確
         實為網際網路帶來不少商機,使用者可以透過遊戲角色扮演、虛擬實境或
         3D聊天室去享有另一種體驗和感受。

(四)交易:大部分的人們將線上交易與電子商務買賣行為畫上等號,事實上,
         對許多網路社群來說,交易行為往往被定義為資訊的提供或接收。網路上
         資訊的交換與蒐集是多數使用者的興趣焦點,尤其在電子商務蓬勃發展
         後,有關商品購買方面的資訊流通與需求也就更加頻繁,當人們在購買某
         商品時,往往喜歡聽別人或購買過的使用者建議與意見。

      四、虛擬社群的商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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