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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生心理行為表現特殊,有不良傾向或犯罪之虞者,各校外會應即建立個案料,
               積極予以輔導,必要時得視學生行為表徵分別向張老師、少年法庭觀護人室、刑
               警隊、少年組等單位聯繫,提供資料。

      (六)學生幹部訓練:
               本校依照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頒「中部辦公室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學生自治幹部選
               拔、訓練及運用計劃」辦理。

      (七)推行「重禮讓、守秩序」工作宣導實施:
               1.注意禮節: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友愛朋友、讓座老弱婦孺、常說「請「謝謝
                                」、「對不起」、不忤逆、傲慢、逞兇鬥毆,以培養良好美德。
               2.遵守秩序:養成排隊習慣、遵守公共秩序、服從團體紀律、嚴守學生本分不爭
                                先恐後,不亂闖紅燈、不肆意叫囂、不違規犯法,樹立良好風氣。
               3.端正儀容:服裝整齊、整肅儀容、言行端正、不奇裝異服、不蓬頭垢面、不言
                                行乖張、培養嚴謹高尚之風氣。
               4.強健身心:注意衛生、鍛鍊身體、養成正當休閒興趣、思想純正、明辨是非、
                                不吸煙酗酒、不賭博盲從、不進出不正當場所、不閱讀不、良書刊
                                、不做不當之事物。

      (八)「春暉專案」教育宣導:
               1.適時利月各種「防制濫用藥物、消除菸害、預防愛滋病」之資訊或案例實施隨
                 機宣導。
               2.積極輔導學生「春暉社團」,實施「反毒」宣導活動。
               3.加強賃居校、外學生之訪查、輔導,逃學、蹺課學生之聯繫與輔導,以防範其
                 被引誘吸毒(菸)或接觸高危險群。
               4.對已吸毒(菸)或疑似愛滋病學生,以最大之愛心與關懷,輔導其改過遷善。

八、校外聯巡:
      (一)勤前集合:以配合之警力單位為集合地點,參予人員,除警方外一律穿便服。
      (二)實施時間:依鳳山分會排定聯巡時間實施。

九、本辦法經校務會議修訂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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