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雄市聯絡處105年度「維護校園安全工作靜態才藝競賽」 - 學務處 - 高英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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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高雄市聯絡處105年度「維護校園安全工作靜態才藝競賽」
教育部高雄市聯絡處105年度「維護校園安全工作靜態才藝競賽」
2016-05-04
        

教育部高雄市聯絡處105年度「維護校園安全工作靜態才藝競賽

一、依據:教育部高雄市聯絡處105年度「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透過學生才藝創作方式,強化宣導效果,並藉活動舉辦及競賽後之優良作品展示觀摩、教育,並製作成宣導海報,達成「健康、安全、友善校園」之目標。

三、作品繳交:於105年6月17日(星期五)17:00前將學生作品逕送或郵寄彙整,逾時不予收件。

四、創作主題:(一)海報創作主題:防制校園暴力與霸凌。(二)書法及四格漫畫創作主題:防制校園暴力與霸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交通安全等三大主題。

五、作品規格:(一)海報創作、四格漫畫組:以四開大小圖畫紙平面創作,不得以電子海報交件,內容需符合主題,以彩色為主(不符規定不予評審)。(二)書法組:字體-楷書,紙張大小以28格比賽用紙(有格手工宣紙),紙幅約34cmX66cm(個人)作品需落款(落款包含校名、年級、姓名)。

六、獎勵辦法:3大類別各別評比,錄取名次及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取1名,頒發個人獎狀乙幀、禮劵2000元。

(二)第二名:取1名,頒發個人獎狀乙幀、禮券1500元。

(三)第三名:取1名,頒發個人獎狀乙幀、禮券1200元。

(四)第四名:取1名,頒發個人獎狀乙幀、禮券1000元。

(五)第五名:取1名,頒發個人獎狀乙幀、禮券800元。

(六)佳作:取5名,頒發個人獎狀乙幀、禮券200元。

七、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剽竊他人著作,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獲獎人之得獎作品授權本處印製成宣導品及海報等,免費作為推廣維護校園安全宣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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