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標準表 - 學務處 - 高英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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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學習標準表
服務學習標準表
        

學生服務學習核定標準表 

項次

服務學習內容

核定時數

備註

全學期自願負責廁所清潔工作表現良好者

每學期得核定8小時

 

處室長期性服務工作者

每學期得核定8小時

 

任大隊部自治幹部者

每學期得核定8小時

 

任交通服務隊者

每學期得核定8小時

 

校內全學期環境整理維護者(環保志工)

每學期得核定8小時

 

參加志工社參與相關宣教及活動者

每學期得核定4小時

 

擔任國中招生服務工作-博覽會、引導組、餐飲服務及支援節目表演者(假日加倍)

半天以2小時核定

全天以4小時核定

 

擔任新生輔導班長、技藝班班長

每梯次結束後得核定8小時

 

參加校外志工單位推廣活動者

比照校外志工時數核定

 

擔任學生專車車隊長、副車隊長、站長者

車隊長每學期得核定8小時

副隊長每學期得核定6小時

站長每學期得核定4小時

 

十一

參加校外志工基礎及特殊訓練研習

依研習時數證明核定

 

十二

其他(臨時賦與且具成效者)

工作結束後得核定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