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3學年度校歌暨愛國歌曲比賽實施辦法
一、依 據:本校年度訓育工作計畫。
二、目 的:藉校歌及愛國歌曲之練唱及競賽激發同學愛國心、愛校心及愛班心,並凝聚全
班之向心力以培養愛國、愛校及愛班之情操,發揮團隊精神。
三、對 象:本校全體學生。
四、比賽日期:
(一)103年11月10日第五節至第七節(星期一)三年級
(二)103年11月12日第五節至第七節(星期三)二年級
(三)103年11月13日第五節至第七節(星期四)一年級
五、比賽地點:本校司令台前操場。
六、實施要點:
(一)報 名:以年級為組別,以班為比賽單位,報名表如附表。
(二)比賽歌曲:校歌暨愛國歌曲。
(三)比賽方式:
1.各班選定「指揮」及「發音」各乙員,以無伴奏合唱方式進行。
2.校歌採原地演唱、愛國歌曲採原地或行進間演唱,無伴奏,並進中配合班呼。
3.各年級取前三名。
七、一般規定:
(一)比賽當日穿著校服,可打領帶戴白手套。
(二)各班利用軍訓課時間練習,其他課程不得借用,如經發現違反本項規定取消比賽資格
,全班記過處分。
(三)放學後、午餐及午休時間皆不得練習,違者處分。
(四)比賽會場指揮與隊伍調動,請值星教官負責。
八、評 審:
(一)比賽主持人:學務主任或主任教官。
(二)評分人員:請教務主任、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總務主任、輔導主任計五位擔任。
(三)評分方式:如評分表。
九、獎 勵:
(一)冠軍:頒發錦旗乙幅、全班記小功兩次。
(二)亞軍:頒發錦旗乙幅、全班記小功乙次。
(三)季軍:頒發錦旗乙幅、全班記小功乙次。
十、本辦法奉校長核示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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