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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同仁,充實本職學能,增進教、輔能力,達到精進軍訓工作要求之目標。
(二)軍訓各項工作應持之以恆,軍訓主管應經常輔導所屬軍護同仁執行軍工作,全程
參與,以瞭解所屬對軍訓各項工作規定熟悉程度、執行狀況,隨時發掘問題,解決
問題,發掘缺失,改進缺失,並適時建議獎勵及力行追蹤複查,以提高軍訓工作
成效。
(三)軍訓工作指導為軍訓主管重要職責之一,應熟知各相關規定,並本熱心、負責之
態度,對所屬執行軍訓工作予以適切之指導。
(四)執行各項軍訓工作實況,應記載於軍訓工作日誌簿中,以備考查,記載資料應詳
實。
(五)對軍訓同仁執行軍訓工作之獎懲,應從嚴審核,切實把握﹁獎從下起、明辨優劣、
獎當所獎、避免浮濫﹂之原則,凡對軍訓工作執行徹底,富有創意,對精進軍訓
工作著有貢獻之軍訓同仁,予以重獎,並配合人事運用優先拔擢;對屢經輔導,均
不改善,且觀念偏差,軍訓工作執行不力,績效不佳之軍訓同仁,則予重懲,以
激發軍訓同仁推動軍訓工作之主動精神,並促進軍訓工作之整體進步。
八、軍訓工作之管理與行政
(一)管理乃依據組織、計畫、協調、指導、管制等手段,有效運用人力、經費、器材、
場地、時間等基本要素,使其密切配合,發揮最高效能,達成軍訓工作目標;依
本校持性,規劃軍訓工作資材需求與爭取編列經費,並訂定管理辦法,以有效提
昇軍訓工作績效。
(二)行政效能攸關軍訓工作效益至鉅,軍訓主管應對所屬指(輔)導,以增進其能力,
尤應使其注重時效性;並對所能獲得之資源,妥為規劃管制、分配、運用、維護,
以利軍訓工作之遂行。
九、本計畫經校務會議修訂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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