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校外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1 - 教務處 - 高英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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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2校外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1
103-2校外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1
2015-03-09
        

 

103學年度第2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符合條件欲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104/03/06

項次

獎學金名稱

申 請 條 件

名額

獎學金

金   

申      請

截止日期

1

原住民籍技能檢定通過獎勵金

1.   1.原住民籍學生

2.   2.通過技能檢定領有證照者

不限

丙級伍仟

 乙級壹萬元

104.05.31

 

2

 

學產獎助學金

1.低收入戶學生

2.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60分以上及無小過以上記錄

不限

5000

104.03.12

3

行天宮急難濟助金

1.弱勢且有急難需求之學生

2.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

不限

5000~30000

104.04.15

4

行天宮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衆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不限

8000

104.03.16

5

高雄市慈德親幼清寒助學金

1.高雄市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

2.學業、操行成績均75分以上。

3.能親自出席104年4月18日(星期六)助學金發放活動。

本校推薦

2

未定

104.03.12

6

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2.學業成績80分以上且德行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逞懲處者

本校推薦

正取9名

備取若干名

2000

104.03.30

7

嘉義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

2.學業、操行成績80分以上

20

3000

104.03.13

8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

2.學業、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70分以上

25

1600

104.03.30

9

東海教育基金會

1.智育成績70分以上,操行85分以上

2.低收入戶或里長清寒證明

3.需附簡要自傳一份內容包含家庭狀況及未來人生計畫

4.初選合格者得派員至申請人住所或家庭訪查

不限

3000

~8000

104.03.30

10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勵、獎助學金

1.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受理)

3.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含操行)

24

5000

104.04.14

11

台中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凡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之本校高中在學學生, 成績符合以下條件且未受有公費 補助及申請其他獎學金之清寒優秀學生均德提出申請 :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60

1800

104.03.20

12

校內各班成績優良獎學金

1. 103-1學年度各班學業成績優良,操行無小過以上記錄

2.全班人數30人以上取3名,20~29人取2名,19人以下取1名

3.103-1學期間志工時數需達6小時以上(正規班、實用班),4小時以上(建教班)

各班前3

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2500元

第三名  2000元

104.03.20

13

彰化縣籍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彰化縣設籍6個月以上

2.學業80分以上無記過以上之處份 

50

2500

104.03.15

14

南投縣獎學金

1.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

2.學業、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75分以上

50

2000

102.03.30

15

金門縣獎學金

1.設籍本縣學生

2.學業、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75分以上

5

2000

10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