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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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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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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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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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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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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金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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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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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2026年度單親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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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 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 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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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8,000元 |
115.10.12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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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5年財團法人高雄市文武聖殿助學金 |
1.戶籍為高雄市籍。
2.因家境貧困或遭逢變故無力繳交學雜費,其學年度學成績達65分以上。
3.德育75分以上,無記過記錄。
4.持有低收或中低收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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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
3,000元 |
115.09.08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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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扶基金會
「韌世代」獎助學金 |
1.114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
2.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3.115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且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萬元以下。
4.家庭特殊狀況: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或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5.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或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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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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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9.11
(自行申請,郵寄到申請人戶籍地之家扶中心)
各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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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5學年度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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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2.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百分比前20%(一項符合即可),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3.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4.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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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校寄送資料2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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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 |
1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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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5學年度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
1.多項獎學金,獎學金詳細辦法請見清單獎學金項目。
2.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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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項目而定 |
依項目而定 |
115.09.22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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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5學年度財團法人育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2026癌友家庭子女-育秧獎庭子女-育秧獎學金 |
一、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70(B-)分以上、操行70(B-)以上。
二、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限一人申請。
三、申請者為正在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研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進修學院、在職專班、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四、申請者的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為罹患癌症,至今仍持續接受治療(包括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治療、免疫治療或安寧療護等),因病情及相關支出,仍導致家庭經濟陷入困難者。
五、以共同生活之家庭成員計算,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
為確保資源分配之公平性,本計畫將優先考量近貧家庭之申請案件。 |
15名 |
10,000元 |
115.09.22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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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6年國泰卓越獎助計劃 |
為鼓勵優秀學子勇於追尋夢想與目標,特針對二類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學子進行獎勵。
1.特色獎助類
2.卓越學子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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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120名 |
5萬-20萬 |
115.09.22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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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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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雄市籍具原住民身分或為原住民單親家庭之在學學生。
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者。
特殊才藝獎學金
1.日常生活表現或操行在乙等以上,且其個人單項才藝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六名以內),或其個人單項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三名以內),提出最近一年內相關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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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
50名
才藝
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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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
115.09.14
(請到教務處領取申請書,並於校內截止前備妥資到交到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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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天宮助學金 |
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1.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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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6,000元-8,000元 |
115.09.14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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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雄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高雄市籍六個月以上。
2.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前一學期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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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
2,000元 |
115.10.23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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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育部原住民學業優秀獎學金 |
1.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2.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同科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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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
115.10.08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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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教育部原住民才藝優秀獎學金 |
1.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2.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3.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記憶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4.或具有特殊才藝,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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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10000元 |
115.10.08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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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2.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3.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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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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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辦理115年聽障學生獎學金 |
1.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3.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114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4.參加慈善、社福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並分享志願服務心得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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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
10,000元 |
1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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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高雄市私立基督教福澤慈善基金會115年度「困學獎學金」 |
1.身心障礙學生或其子女且戶籍高雄市半年以上。
2.學業成績80分以上。
3.操行(德育)成績、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曠課、警告或小過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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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 |
1,500元 |
115.11.20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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