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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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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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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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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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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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金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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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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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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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優秀暨清寒運動精神獎實施計畫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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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運獎狀影本、113 年度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欲轉入
之帳號存簿影本(戶名以學生本人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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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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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000元 |
113.09.06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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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3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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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
2.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七十五 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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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名 |
3000元 |
113.10.08
獎學金申請書
(請至教務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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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
1.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高中職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2.申請方式請詳閱相關內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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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10,000 元 |
113.09.03
(自行申請)
(請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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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3學年度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雄市籍具原住民身分或為原住民單親家庭之在學學生。
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者。
特殊才藝獎學金
1.日常生活表現或操行在乙等以上,且其個人單項才藝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六名以內),
或其個人單項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三名以內),提出最近一年內相關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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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5000元 |
113.10.08
(請至教務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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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
2.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
3.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4. 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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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名 |
1500元 |
113.10.01
(自行申請)
(請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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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3學年度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
1.數多項獎學金,獎學金詳細辦法請見清單獎學金項目。
2.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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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項目而定 |
依項目而定 |
113.9.20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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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單親培力計畫 |
1.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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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
8,000元 |
113.10.01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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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3學年度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1.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一項符合即可)。
3.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4.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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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
20,000元 |
113.09.23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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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4年
國瑞汽車獎學金 |
獎學金
●家境清寒(社會局核發清寒證明)。
●112-2學業平均70分,在校獎懲記錄無記過記錄。
原住民助學金
●112-2學業平均60分,在校獎懲記錄無記過記錄。
獲獎者須至桃園參加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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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10,000元 |
113.09.27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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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3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1. 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2. 當學期(112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3. 學業優秀獎學金: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4.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5. 升學獎學金: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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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 |
1,000~ 15,000元 |
1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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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3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 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且家境清寒。
2.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3. 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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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
3000元 |
1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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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2024年度單親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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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2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 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 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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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8,000元 |
113.10.07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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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4年單親家庭徵文繪畫比賽辦法 |
一、單親家庭之民眾 (限中華民國籍)
二、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需檢附主要照顧者之戶籍謄本 (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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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 |
800~ 3,000元 |
113.10.14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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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高雄市籍六個月以上。
2.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前一學期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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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
2000元 |
113.10.24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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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宜蘭縣政府113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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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宜蘭縣。
2.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
3.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4.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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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
(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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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
113.09.13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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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財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
入取後需擔任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種子志工25小時以上。(有誤餐及交通補貼)
2.孝行、品德可彰,有師長或村里幹事親簽認定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3.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有師長或村里幹事親簽認定,或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
4.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雜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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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 |
8,000元 |
113.11.08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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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臺中市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 或中 低收入戶證明 者 。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學業成績80分以上,沒有科目不及格。
4.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領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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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名 |
2,000元 |
113.10.08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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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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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每一個案金額不定,最高5萬元 |
無期限
學生急難教助請至教務處申請
家庭、醫療急難救助請家長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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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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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1.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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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8,000元 |
113.09.13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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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
1.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高一新生)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3.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4.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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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 |
10,000元 |
113.09.20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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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24年國泰卓越獎助計劃 |
為鼓勵優秀學子勇於追尋夢想與目標,特針對二類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學子進行獎勵。
1.特色獎助類
2.卓越學子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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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90名 |
6萬-20萬 |
113.09.27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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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
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雄市籍具原住民身分或為原住民單親家庭之在學學生。
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者。
特殊才藝獎學金
1.日常生活表現或操行在乙等以上,且其個人單項才藝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六名以內),或其個人單項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三名以內),提出最近一年內相關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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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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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
113.09.20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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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13年度陽光獎學金、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電腦優秀獎助學金 |
1.本人或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
2.各項目規範情況不同,請自行查閱網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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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4,000~12,000元 |
113.09.27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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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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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
2. 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3. 操行成績甲等(八十分以上)。
4. 體育總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5. 各科成績必須在六十五分以上。
6. 經里辦公處證明家境清寒或列為低收入戶經區公所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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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名 |
3.000元 |
113.09.26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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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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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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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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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開放申請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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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祥和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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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資格者
2.高中職生(五專一、二、三年级)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3.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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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 |
6.000元 |
113.09.27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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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13年度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
1.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2.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
3.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本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4.在照顧生活陷入困境的肢障家庭,對尚不符合政府低收入戶的標準,以致無法領取政府補助之肢障家庭優先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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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每戶36,000元 |
113.10.11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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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113年財團法人高雄市文武聖殿助學金 |
1.戶籍為高雄市籍。
2.因家境貧困或遭逢變故無力繳交學雜費,其學年度學成績達65分以上。
3.德育75分以上,無記過記錄。
4.持有低收或中低收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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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
3,000元 |
113.09.16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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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新竹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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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
2. 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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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各校申請人數比例酌予調整核給名額 |
1000元 |
113.09.23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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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13年度高雄市國際崇她社獎學金 |
1.獎學金分語文、科學、藝術、體育、技能、服務、商學,每項擇優錄取。
2.優秀女性在學青年學生。
3.前一學年度德育達80分以上或列出德育評語,學業成績70分以上者。
4.近三年內榮獲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校際性等競賽或相關活動表現優異者,且具有正式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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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
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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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 |
113.10.14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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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2024第十二屆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 |
1.分成「海洋計畫科展」、「海洋相關研究」、「海洋保育活動」、「海洋藝術創作 」
2.申請辦法請詳閱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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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5名 |
1萬元-2.5萬元 |
113.10.07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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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13年聽障學生獎學金 |
1.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申請時須在學
3.112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全學年成績單
4.參加慈善、社福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並分享志願服務心得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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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5名 |
1萬元 |
113.10.21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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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 設籍嘉義縣。
2.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
3. 操行成績八十分(甲等)以上。
4.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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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50名 |
1,600元 |
113.10.07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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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雲林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
1. 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且家境清寒。
2. 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3. 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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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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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
113.10.07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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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
1.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
2. 清寒獎助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
3. 優秀獎學金: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4. 生活津貼: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5. 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縣市級或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體育競賽及藝能競賽獲獎者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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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比例 |
3000~20000元 |
113/09/23
(請至教務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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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日月之光慈善基金會113學年度上學期清寒學子助學金 |
1.學校成績單(前一學期)高中/職組申請學期總平均達75分以上。
2.低收、中低收或家庭突遭變故之證明文件(若非此身份需檢附全戶財稅證明)。
3.前一學期之志工服務時數證明表:高中/職:3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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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 |
6,000元 |
113.11.04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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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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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3年(第15屆)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 |
1.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2.學業成績85分以上。
3.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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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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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8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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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2024癌友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
1.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且在 2024 年1-8月間須正在接受治療中(包含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及安寧療護,且無自願選擇自費治療行為、商業保險投保者,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2.112學年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80以上。
3.癌友具有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若無低收、中低收身分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8,071元以下,且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得超過新臺幣16萬元,全家人口若擁有土地及房屋僅限一棟自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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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
20,000元 |
113.10.07
(將視實際情況,額滿截止)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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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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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助學金 |
1.視障證明:視障手冊影本或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2.學業及操性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
3.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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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
5,000元 |
113.10.21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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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高雄市私立基督教福澤慈善基金會113年度「困學獎學金」 |
1.身心障礙學生或其子女且戶籍高雄市半年以上。
2.學業成績80分以上。
3.操行(德育)成績、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曠課、警告或小過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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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2,000元 |
113.11.04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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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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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曉燕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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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重傷或殉職員工子女。
2. 學業平均在80/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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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名 |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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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14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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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113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學金 |
1.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
2.全年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
3.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獎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4年3月23日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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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
5,000元 |
113.11.04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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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新竹市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3學年第1學期) |
1. 設籍新竹市滿六個月以上。
2. 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3. 家境清寒者,由學校審定之,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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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 |
1,500元 |
113.10.21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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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東海社福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
1.就讀於高雄市公私立高中(職)之清寒學生,除享有公費待遇外,均可申請。 |
不限 |
5,000元 |
113.10.21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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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13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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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桃園市滿六個月以上。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3.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未有曠課記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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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 |
10,000元 |
113.10.31
自行填報
(申請書
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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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 |
1.持有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2.112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3.112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4.未領其他社福團體獎助學金(需簽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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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
10,000元 |
113.10.18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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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113年度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
1.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本會或地區協會)會員或會員子女。
2. 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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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
3,000元 |
113.10.25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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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弱勢學子獎助學金 |
1.學年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2.持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4.500字以內家境自述。
5.不得與其他慈善機構重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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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6,000元 |
113.11.01
(交至教務處)
申請書可到
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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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
1.高中職日間部(不含進修部學生)學生。學業成績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不能使用村里長證明),領有低收入戶卡或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5.獎助學金相關問題請電洽:
方怡文小姐
(02)5569-270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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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名 |
10,000元 |
113.10.21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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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助學圓夢,慈心相伴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 |
(一)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學業成績: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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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 |
5,000元 |
113.11.08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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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港都聯合助學暨展翅工程服務方案 |
1.每學期必須參與社區服務30小時;或於寒暑假期間參與本會辦理社區服務隊,社區服務項目以公益為主,由接受服務單位協助登錄社區服務之情形。
2.設籍高雄市非低收入戶之經濟弱勢家庭,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且未接受政府或其他單位3個月以上持續性補助,並經學校師長、公部門、社福團體或社會公益人士推薦
3.符合高雄市政府公告112年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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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12,000元 |
113.12.20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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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 |
1.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申請書上據實註明。
3.申請書需要了解案主狀況後,再依照申請書的項目據實描述填寫
4.選項
(一)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二)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僅需要填寫於申請書後,本會與轉介人一同訪視案主時再請案主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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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慈善協會為準 |
期限不定
(自行網路申請)
網站連結
申請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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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113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
1.考過電腦技能基金會相關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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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1000元-2000元 |
114.2.20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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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新住民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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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勵)學金
優秀獎學金
1.新住民子女。
2.113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
清寒助學金
1.新住民子女。
2.持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113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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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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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獎學金
7,000元
清寒助學金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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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21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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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114年度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
1.學生之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
2.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之處分。學校未定獎懲換算基準者,累計警告3次或申誡3次視為小過1次。
3.祖父母與孫子女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且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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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6,500元 |
114.03.31
(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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