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2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 教務處 - 高英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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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學年度第2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04學年度第2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2016-03-07
        

 

104學年度第2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符合條件欲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105/03/04

項次

獎學金名稱

申 請 條 件

名額

獎學金

金   

申      請

截止日期

 1

原住民籍技能檢定

通過獎勵金

1.   1.原住民籍學生

2.   2.通過技能檢定領有證照者

不限

丙級伍仟

 乙級壹萬元

105.05.31

 

 2

 

學產獎助學金

1.低收入戶學生

2.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60分以上及無小過以上記錄

不限

5000

105.03.04

 3

行天宮急難濟助金

1.弱勢且有急難需求之學生

2.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

不限

5000~30000

105.06.30

 4

行天宮文教基金會

助學金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衆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不限

8000

105. 03.08

 5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獎學金

1.設籍園區內(含週邊高雄市桃源區梅山里及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二年以上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籍之學生。

2.在學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六分以上,操(德)行獎懲記錄不得有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10

 

5000

105.02.26

 6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特殊才藝獎學金

1.設籍園區內(含週邊高雄市桃源區梅山里及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二年以上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籍之學生。

2.在學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六分以上,操(德)行獎懲記錄不得有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3.特殊才藝獎學金:符合前兩項條件,且其個人單項特殊才藝獲得縣(市)級以上政府機關、團體主辦之成績名列前三名,請附相關證明文件者。

3

10000

105.02.26

 7

立賢基金會The Shiner

清寒獎助學金

1.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

2.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經由校方或老師推薦者

本校推薦

5

3000~6000

105.03.14

 8

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2.學業成績80分以上且德行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逞懲處者

本校推薦

正取7名

備取若干名

2000

105.03.30

 9

東海教育基金會

1.智育成績6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2.低收入戶或里長清寒證明

3.需附簡要自傳一份內容包含家庭狀況及未來人生計劃

4.初選合格者得派員至申請人住所或家庭訪查

不限

未訂

105.03.30

10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勵、獎助學金

1.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受理)

3.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含操行)

24

5000

105.04.11

11

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

獎學金

1.新竹縣籍6個月以上。

2.智育德育、體育成績均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100

1000

105.03.30

12

新竹市清寒獎學金

1.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

2.各育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50

1500

105.03.30

13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

獎學金

1.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

2.學業、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70分以上

25

1600

105.03.14

14

台中市清寒優秀學生

獎學金

1.凡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之本校高中在學學生, 成績符合以下條件且未受有公費 補助及申請其他獎學金之清寒優秀學生均德提出申請 :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60

1800

105.03.20

15

彰化縣籍清寒優秀

學生獎學金

1.彰化縣設籍6個月以上

2.學業80分以上無記過以上之處份 

50

2500

105.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