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 教務處 - 高英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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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2022-12-21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項次

獎學金名稱

申 請 條 件

名額

獎學金
金   額
校內申請
截止日期

1

原住民籍技能檢定通過獎勵金

1.原住民籍學生

2.通過技能檢定領有證照者

不定

丙級 5,000元
 乙級 10,000元
證照取得1年內
每級限申請1次
(自行至鄉鎮市公所辦理)

2

行天宮急難濟助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4.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不定

上限30,000元

無期限

學生急難教助請至教務處申請

家庭、醫療急難救助請家長自行申請

救濟辦法連結

申請書表連結

 

3

家扶基金會「韌世代」獎助學金

1.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
 
2.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3.110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且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萬元以下。
 
4.家庭特殊狀況: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或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5.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或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不限

10,000元

111.09.25
(自行申請,郵寄到申請人戶籍地之家扶中心)
網站連結

4

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1.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高一新生)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3.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4.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60名

10,000元

111.10.07
(自行線上申請)

5

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1.設籍於桃園市且達六個月(含)以上。
 
2.申請時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含)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為65分(含)以上)。
 
3.前一學年未有受記小過(含)以上懲處之紀錄。
 
4.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需附上證明)
●申請時為111年度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申請時前一年度原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卻因申請人或申請人同具學生身分之兄弟姊妹為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主要生計責任者不負擔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遇其他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5.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配合親自出席獎學金之頒獎典禮。

不定

 
1萬元-2萬元
不等
(視情況)
111.10.07
(自行申請)
6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1.臺中市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 或中 低收入戶證明 者 。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學業成績80分以上,沒有科目不及格。
 
4.符合資格者,請至教務處領取表格。
80名 2,000元
111.09.30
(交至教務處)
7 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1.設籍宜蘭縣。(新生不得申請)
 
2.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
 
3.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4.高中(職)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30名
 
(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
3,000元
111.09.16
(交至教務處)
8 行天宮助學金
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1.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不定 8,000元
111.09.20
(自行申請)
9 111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學金
1.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
 
2.全年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
 
3.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獎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2年2月18日會員大會。
5名 5,000元
111.10.31
(自行申請)
10 2022癌友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1.學生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正在接受治療中或是曾經罹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2.110學年下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德性分數60分以上。
 
3.獲獎助學金者須參加本會舉辦之頒獎典禮暨電影欣賞日;1/19台北場、11/26台中場、12/3高雄場,擇一參加;若無法出席者,將視同放棄獎助學金。
60名 15,000元
111.10.15
(自行申請)
11 高雄市文武聖殿助學金
1.戶籍為高雄市籍。
 
2.因家境貧困或遭逢變故無力繳交學雜費,其學年度學成績達65分以上。
 
3.錄取學生須參加9月28日「至聖先師聖誕釋奠大典」及頒贈典禮等活動。
4名

3,000元

111.09.13
(至教務處申請)
12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獎助學金、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1.本人或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
 
2.各項目規範情況不同,請自行查閱網路說明。
 
3.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2-25078006轉122 薛小姐
不定 2,500元-12,000元
111.10.10
(自行申請)
13 2022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
1.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2.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
 
3.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
不定 4,500元
111.9.30
(自行申請)
 
申請表可至教務處領取,或自行網站上列印
14 國瑞汽車獎學金
1.家境清寒(社會局核發清寒證明)。
 
2.110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70分,在校獎懲記錄無記過記錄。
 
3.獲獎者須至桃園參加頒獎典禮。
 
4.先至網站填報資料,並寄出紙本佐證,詳細請查閱網站訊息。
81名 10,000元
111.9.30
(自行申請)
15 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1.領有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須由地方行政機關、就讀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具相關證明文件。
 
3.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60小時以上;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時數計算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
30名 25,000元
111.9.30
(交至教務處)
16 111學年度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1.數多項獎學金,獎學金詳細辦法請見清單
 
2.擇一申請。
依項目而定 依項目而定
111.9.30
(交至教務處)
17 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1.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連結網址
 
2.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兒童及青少年方案經費申請辦法,連結網址
 
 
4.有疑問可電洽基金會承辦人江宛育、黃郁華社工員
(電話:02-2777-4991分機15、16)。
依情況而定 依情況而定
(自行申請)
18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雄市籍具原住民身分或為原住民單親家庭之在學學生。
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者。
 
特殊才藝獎學金
1.日常生活表現或操行在乙等以上,且其個人單項才藝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六名以內),或其個人單項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三名以內),提出最近一年內相關證明文件者。
共計70名 4,000元
111.9.20
(交至教務處)
19 財團法人國泰人壽慈善基金「2022年國泰卓越獎助計畫」
第一類 特色獎助類
個人或團隊於「教育及社區發展」、「環境永續行動」、「新興議題」等領域,提出具創新視野、有助社會正向改變之「公益提案」或「專業特色研究」。
 
第二類 卓越學子類
1.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
2.110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或相對等第以上,且操行無負面評語者。
3.其它酌予優先考量: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具備特殊身分者(原住民、新住民二代、身心障礙者)、二等親內具身心障礙/重大傷病且檢附證明。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范小姐詢問(電話:02-27551399分機3296)或逕至該會官網查詢。
共計85名 6萬-20萬
111.10.6
(自行申請)
20 111學年度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一項符合即可)。
 
3.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4.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2名 20,000元
111.9.30
(交至教務處)
21 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績優清寒教親獎助學金
1.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2.學業成績85分以上。
15名 5000元
111.10.14
(交至教務處)
22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1.高中職日間部(不含進修部學生)學生。學業成績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書(需為縣市政府發放)者。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5.獎助學金相關問題請電洽:
   方怡文小姐
   (02)5569-2707#123
100名 10,000元
111.11.30
(自行申請)
 
(官網日期未更新,其它訊息相同)
23 警察子女獎勵(助)金
獎勵金
1.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獎助金
1.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2.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36名 5000元
111.10.20
(自行申請)
24 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2.申請人應同時具備4項條件,詳細請查詢網站申請規定
 
3.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4.郵寄或線上申請皆可。
不限 4,000元-24,000元
111.10.14
(自行申請)
25 教育部原住民學業優秀獎學金
1.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同科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588名 5,000元
111.9.30
(交至教務處)
26 教育部原住民才藝優秀獎學金
1.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2.具有特殊才藝,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或具有特殊才藝,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588名 1,500-10,000元
111.9.30
(交至教務處)
27 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
1.持有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2.110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3.110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4.未領其他社福團體獎助學金(需簽切結書)。
2名 10,000元
111.9.30
(交至教務處)
28 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1.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2.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
 
3.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本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4.在照顧生活陷入困境的肢障家庭,對尚不符合政府低收入戶的標準,以致無法領取政府補助之肢障家庭優先獎助。
不定 每戶36,000元
111.10.15
(自行申請)
29 高雄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3.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290名 2,000元
111.10.15
(交至教務處)
30 林茂鈺教育獎助學金
1.凡國小及國中均畢業於高雄市阿蓮區之學校,現在就讀工業類科之在學學生。
 
2.最近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3.每學期不得有無故遲到、早退及曠課之情況,亦無受小過以上之懲處且警告處分累計無超過3次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4.家庭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
不定 10,000元
111.11.15
(交至教務處)
31 日月之光清寒學子助學金
1.領有低收、中低收證明文件,或家庭突遭變故。
 
2.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
 
3.前一學期之志工服務時數達30小時以上。
 
4.助學生本人的郵局帳戶影本。(若本人無郵局帳戶請開戶,恕不接受期他銀行帳戶)
 
5.助學生相見歡活動舉辨日期及時間,將於每學期所發之通知申請公文上註明,未到者視同放棄助學金領取之資格。
不定 6,000元
111.10.31
(交至教務處)
32 高雄市私立基督教福澤慈善基金會111年度「困學獎學金」
1.身心障礙學生或其子女且戶籍高雄市半年以上。
 
2.學業成績80分以上。
 
3.操行(德育)成績、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曠課、警告或小過之處分。
30名 1,500元
111.11.15
(自行申請)
 
 
33 2022一個鼓勵•愛的希望-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1.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且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
 
2.110學年度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
 
80名 10,000元
111.11.25
(自行申請)
34
安心就學,義不容「慈」
111年德慈生活教育獎助學金(身障及清寒)
1.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3.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並操性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4.須完成線上問券並備妥文件於111/11/13前(以郵戳為憑)寄出。
40名 5,000元
111.11.13
(自行申請)
35 【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1.入取後需擔任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種子志工25小時以上。(有誤餐及交通補貼)
 
2.孝行、品德可彰,有師長或村里幹事親簽認定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3.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有師長或村里幹事親簽認定,或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
 
4.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雜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30名 8,000元
111.11.18
(交至教務處)
36 港都聯合助學暨展翅工程服務方案
1.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且就讀高雄市高中職一年級以上之學生。
 
2.非低收入戶子女、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
 
3.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補助。
 
4.每學期應參與社區服務30小時,社區服務項目以公益為主。
不定 10,000元
111.12.10
(自行申請)
37 111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1.考過電腦技能基金會相關證照。
 
2.項目和獎項,請參照官方網站
不定 1000元-2000元
112.3.1
(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