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辦理建教合作班分採計作業。
九、辦理建教合作班學生職廠實習訪查工作。
十、辦理建教合作班學生合作廠家評估工作。
十一、督導辦理建教合作學生合作廠家評估缺失改善工作。
十二、辦理建教合班廠校協調會工作。
十三、辦教建教合班學生家長說明與座談會。
十四、辦理建教合班學生加強技能學習與檢定工作。
十五、其他有關建教合作事項。
伍、作業方式:
每學期由校長召開,檢討有關建教合作教育班優點與缺失,提出具體改善之措施,並考
核執行教育班成效。
陸、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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