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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建教合作發展委員會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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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年 08 月 08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01 年 08 月 06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壹、依據:
      一、高級職業學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
      二、高級職業學校(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作業規範。
      三、高級中等學校申請辦理建教合作教育班注意事項。
      四、高級職業學校辦理建教合作之學分採計作業細則。
      五、勞動基準法。
      六、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貳、目的:
      一、為維護本校建教合作學生校外實習之安全與權益。
      二、加強學生品德教育、服務教育與人際關係學習,培育積極取樂觀向上人生觀之健全
            人格之國民。
      三、加強學生多元專業技能學習、輔導技能檢定,培育就業競爭力。
      四、協助學生適性發展、激發學生潛能,提高學生職涯規劃能力。

參、組織與任務:
      一、建教合作發展委員會組織:
          (一)由校長、處室主任、科主任、導師及家長會代表組成。
          (二)遴聘學者專家及廠家代表指導。
      二、任務:
          (一)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統籌建教合作規劃與管控工作。
          (二)副主任委員:由各處室主任擔任,協助校長處理各處室與建教合作業務之規劃
                                     與執行。
          (三)執行秘書:由實習主任擔任,執行建教合作有關之業務。
          (四)科 主 任:協助實習處執行有關建教合作之學生教學與能檢定事項。
          (五)導 師:協助實習處執行有關建教合作之學生輔導與家長聯絡事項。
          (六)家長代表:提供有關建教合作之建議事項。
          (七)學者專家:提供有關建教合作之規劃與建議事項。
          (八)廠家代表:提供有關建教合作之規劃與建議事項並配合改善建教合作缺失之
                                    事項。

肆、工作內容:
      一、組織並召開建教合作發展委員會會議。
      二、訂定建敎合作發展計畫。
      三、遴選優良廠家並完成廠家自行評估。
      四、協助建教合作班學生招生工作。
      五、辦理建教合作班學生基礎訓練工作。
      六、辦理建教合作班學生校內教學工作。
      七、辦理建教合作班學生實習分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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