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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電機電子群材料領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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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年 9 月 2 日 97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 8 月 29 日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8 月 29 日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材料管理人須瞭解材料及消耗品之存量及用量。
二、材料管理人須詳細執行採購,採購材料之品質完全符合實習課程規格要求。
三、材料須按種類分別存放,並掛妥標示以備隨時記錄及取用。
四、材料的儲存與使用以先進先出為原則,並注意採光及通風。
五、領取材料者,須由材料管理員整理點交,其他人員不得私自進入材料室。
六、材料的支領,需由實習教師於課前提出申請,並詳實填寫材料領用手冊(附件一)

      經審核後分發。
七、清點領用材料時需由管理員和借用者當面點清及檢查。
八、領用之材料以工場之修護及課程使用為主,不可做為個人用途之使用。
九、材料之使用請妥善評估再行領取,如有剩餘需歸還材料室。
十、領用材料不得借出校外使用,如有特殊需求須呈報上級主管單位核可,始能借用。
十一、蓄意破壞或未遵守教師指導而破壞材料者,需依實際情形照價賠償。
十二、廢料之回收存放需符合環保及公害規定處理。
十三、以上各項所列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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