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輔導室相關規章電子書
P. 73

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實習財物管理辦法

                                                                                   88 年 9 月 3 日 88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通過
                                                                             97 年 9 月 2 日 97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 8 月 29 日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8 月 29 日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本辦法所稱實習財物系指實習教學設備、消耗性材料及非消耗性材料。
二、各科實習材料由各科主任會同實習任課老師、技士、技佐,分別於每年七月十五

      日、一月十五日以前按課程進度提出請購單,經實習處送總務處採買,其他臨時性材料
      皆由技士、技佐於使用前三周提出申請。
三、實習材料經各科主任,或有關教師會同有關單位驗收後由各科技士、技佐管理,各科主
      任負監督之責。
四、各科材料驗收結束後,由各科技士、技佐列冊教實習處存查。
五、各實習任課教師按課程進度於一周前將所需材料開單,交技士、技佐準備,並於領取時
      由技士、技佐填寫報銷冊由實習任課老師簽單領取並經科主任、實習主任報銷。
六、各科實習工場材料之管理及領用按屬性不同,個別制訂相關管理辦法。
七、報銷時其廢棄材料(物)交總務處,並保留報銷單,期限兩年。廢棄材料(物)另訂處
      理辦法管理之。
八、每學期結束時,由各科技士、技佐將材料報銷結存統計列冊報實習處。
九、為配合實習教學之需要及經濟原則,每學期材料採買以一次請購為原則,臨時性請購次
      數儘可能減少。
十、各科實習教學設備由各科主任會同任科教師、技士、技佐分別於每年六月十五日以前提
      出下一年度設備請購單,經實習處送會總務處及主計室,經 校長核準後辦理。
十一、各科實習教學設備應依本身性質分別製定保養維修紀錄卡,註明其主要來歷、檢查、

         維修、保養項目及其實習經過,期使各項設備能經常保持正常狀態,提高實習教學效
         果,並作為是否報廢之參考。
十二、各科實習教學設備之移轉需填寫財產移轉單。
十三、各科實習教學設備種類、數量應符合教育部頒佈之設備標準,不得因報廢而受影響。
十四、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73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