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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汽車修護科材料領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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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年 9 月 2 日 97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 8 月 29 日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8 月 29 日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領用材料須由任課老師、設備維修人填寫於領用管理簿上(附件 1),並填上申請班級、
     日期、品名及數量。

二、材料室管理人需每月根據材料領用管理簿登錄消耗、以及實際之材料清點,輸入電腦完
      成每月材料列管,並於學期末列冊(附件 2)留存做為往後材料申請之依據。

三、材料室管理人需每月盤點材料,並隨時將結果呈報科主任,確實掌控材料消耗狀況。
四、領用材料時學生需在材料室外安靜等候,不可擅入材料室。
五、清點領用材料時需由管理員和借用者當面清點及檢查。
六、領用之材料以工場修護使用與實習教學為主,不可做為個人用途之使用。
七、材料之使用請妥善評估再至材料室申請領用,如有剩餘需歸還科材料室。
八、領用材料不得借出校外使用,如有特殊需求要呈報上級主管單位許可,始能借用。
九、使用者需妥善保管使用中的材料,有遇新品故障需立即呈報管理人員。
十、蓄意破壞或未遵守教師指導而損壞需照價賠償。
十一、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准公佈後實施,如有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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