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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資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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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工作守則 | ![]() |
導師工作守則 壹、導師工作細則
一、導師工作要點:
導師應行辦理事項:
(一)每日工作
1.督導學生學業。 2.參加升降旗並維持班上學生秩序。 3.檢查學生服裝儀容。 4.查閱教室日誌。 5.督導清潔勤務。 6.注意學生身心狀況。 7.關心工讀學生到勤狀況。 8.其它由學校交付或班級偶發事件之處理。
(二)每週工作:
1. 批閱學生生活週記。 2. 指導學生舉行班會。 3. 指導學生參加聯課活動、休閒活動及自修課之利用。
(三)每學期工作:
1. 編排學生教室座位。 2. 輔導學生選舉班級自治幹部及代表。 3. 指導編擬各科作業送繳負責人。 4. 指導編擬學生清掃輪值表。 5. 指導學生參加正當戶外休閒與服務學習活動。 6. 輔導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及育樂活動。 7. 鼓勵學生參加校內外各項比賽活動。 8. 指導學生填寫各項表格。 9. 了解學生家庭與學生住宿情況。 10. 協助辦理學生健康檢查。
(四)一般性工作:
1. 出席各項有關會議。 2. 執行各項有關之決議案。 3. 指導學生日常生活。 4. 輔導問題學生。 5. 隨時舉行學生個別談話。 6. 訪問學生家庭。 7. 解答或轉達學生家長反映意見。 8. 嚴格審查學生請假,不容無故曠課或遲到。 9. 鼓勵學生參加各項班際及個人競賽活動。 10. 指導學生培養優良讀書風氣。 11. 擔任有關學務、教務各種測驗之監考。 12. 擔任有關重要慶典集會之領隊。 13. 協助學務處處理學生獎懲事宜。 14. 擔任值週老師執行應盡之職責。 15. 轉發成績通知單並彙整收回繳交註冊組。 16. 定期與不定期做學生安全檢查。 17. 配合政令宣教。 18. 配合及協助辦理有關民族精神教育之相關活動。 19. 適時糾正學生不良之思想行為、習慣、嗜好等。 20. 特殊學生個案調查。 21. 執行各處室委辦事項。
二、導師業務:
(一)培養班級學生愛國家愛民族及愛家鄉之高尚情操。
(二)協助政府傳達及推行政令。
(三)協助學校發展校務。 (四)督導班級幹部推行班務。 (五)出席各種會議,執行各種會議有關之決議案。 (六)協助學務主任、教務主任編排班級學生各種席次。 (七)擔任紀念週、升降旗、自習課及各種集合結隊之點名。 (八)掌理教室及環境區域之整潔及秩序維持等事項。 (九)領導班級學生校外教學活動。 (十)指導班級學生之思想、學業及身心健康。 (十一)指導班級學生各項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 (十二)召集班級學生諮商並隨時舉行個別訪談輔導活動。 (十三)調查班級學生家庭狀況,實施家庭訪問。 (十四)查閱班級學生生活週記及課外讀物。 (十五)班級學生之請假管制。 (十六)擔任導師輪值並處理有關事務。 (十七)處理班級學生事件及其他偶發事項。 (十八)考查班級學生操行成績。 (十九)協助輔導班級校外住宿學生生活。
貳、導師工作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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