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 - 學務處 - 高英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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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
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
2016-01-22
        

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實施對象:全國各級學校,分為大專校院、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4組,且於5年內
       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
三、選拔標準:(一)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父母慈、子女
          孝」之精神,其慈孝表現可多元化呈現,並能展現家庭平日營造溫
          馨、和樂的氛圍為主,因此選拔標準以親子互動關係為依據:
          1.父母(或家長,以下同)平時能以慈愛而不溺愛、嚴格而不嚴厲、
          說理而不強求、關心而不干預、公平而不偏心、參與而不介入、彈
          性而不固執、鼓勵替代懲罰、身教重於言教、順性因勢利導等教養
          態度與子女互動。
          2.子女能做到對父母有禮貌、分擔家務事、關心體貼父母、友愛兄弟
          姐妹、保護自己身體健康、注意自身安全、不讓父母操心、謀求自
          我充分發展、學習與人和諧相處、養成良好習慣,保持端正品德,
          行為表現合適有禮、與長輩建立親密關係等互動表現。
       (二)參考上述父母、子女互動關係描述,具體描述親子間平日相處事蹟、
          故事,例如:子女可寫下父母所做令其覺得是最幸福的兒女、過生日
          時以父母為主角的具體孝親行動表現;父母則寫下子女所做令其最為
          感動的具體事蹟,選拔時將以溫馨感人且能展現「父母慈、子女孝」
          核心精神為優先考量。
四、校內業務承辦人:學務處訓育組 黃立偉組長 電話7832991分機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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