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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餐飲管理科實習工場安全與衛生管理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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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年 9 月 2 日 97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 8 月 29 日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8 月 29 日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學生實習時必須遵守實習教室各項安全規則,並服從任課教師或管理人員之指導
      ,若有違規情事,依校規處分。

二、學生應於上課鈴響前到達,並穿著整齊之工作服帽排隊點名。上實習課嚴禁穿戴
      任何飾物(包含手錶),經教師檢查合格後始可進入實習教室,並依分配之組別就
      定位。

三、工場實習不得攜帶任何飲料、食品。(礦泉水除外)
四、實習教室內之設備器材,未經教師或管理人員許可,不可擅自使用,更不得擅自

      開瓦斯、電源及移動設備。手潮濕勿碰觸電源開關。
五、學生實習時應保持安靜,嚴禁喧嘩、吵鬧、嘻戲、追逐,及耍弄、敲打器具。
六、任課老師應依「刀具管理辦法」之規定,填寫「刀具領用單」確實請領、歸還,

      以掌控刀具之使用狀況。(附件一)
七、工場實習時,如遇意外情況發生(如刀傷、燙傷、機器操作不當受傷),應立即

      報告任課老師予以妥善處理。
八、機具設備在操作上如遇有損壞情形,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並呈報任課老師

      處理。
九、啟動排油煙機,應將冷氣關閉,並將窗戶打開以利油煙之排放。
十、瓦斯外漏時應隨即關閉瓦斯爐開關、分開關、總開關,待檢查無異狀後再安全使用。
十一、機具設備要正確使用,使用完畢應立即關閉瓦斯及電源開關。
十二、實習完畢,確實清理環境,清點器具,檢查水電、瓦斯、門窗,並向任課老師

         報備複檢。
十三、上實習課前,各任課老師須填寫「教室使用登記表」,並指派學生填寫「實習

         工場日誌」。
十四、每次實習結束後,學生均應製作「實習報告」,並於規定時間內繳交。
十五、工場實習每日實施工場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機器設備、工場環境、電源

         開關、瓦斯開關等。
十六、本安全管理規則簽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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