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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電機電子群實習工場安全與衛生管理守則
88 年 9 月 3 日 88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通過
97 年 9 月 2 日 97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 8 月 29 日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8 月 29 日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一般工場守則:
(一)學生應依照上下課鐘聲準時進出工場,依指定座位坐好,不得任意更換座位。
(二)進入實習工場一律穿著工作服。
(三)不得欈帶任何食物、飲料進入工場。
(四)非經上課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將電源打開及移動一切設備。
(五)操作儀表前應先檢查過後再使用,遇到故障或異常現象,應立即報告老師、
助教以排除狀況。
(六)儀器設備在操作中發生不良情況應即截斷電源,立即報告處理。
(七)實習工場之儀器設備應依正常方法操作並愛惜之。
(八)工場實習除正常的實習操作外,應隨時提高警覺、注意安全嚴禁跑步、嬉戲、
喧鬧。
(九)實習時如遇意外情況發生(停電、空襲、地震等等)應聽從指示,並依實習
工場逃生路線圖(附件一)指示迅速疏散。
(十)養成良好工作習慣,儀器使用完後應回歸原位,並時時保持周圍環境整潔。
(十一)除了實習課程進行之外,與工場管理不相關之人員或教師,不得在工場內
逗留;各種儀器、設備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移或攜出工場;借用任何器
材請找技佐申請,並且登記以示負責。
(十二)不可觸摸運轉中之馬達、幫浦、輸送帶等動力機械,若要檢查反常現象,
必先關閉電源。
(十三)熟悉工場附近之滅火器、急救箱位置及使用方法與通路出口及逃生疏散之
路線。
(十四)最後離開工場之教師,必須檢視相關設備是否關閉,關閉門窗並鎖門。尤
其是週末及長假前,工場負責教師必須檢查所有電器及龍頭的開關。
(十五)工場實習時學生違反前述各項規定議處外,若因而致使設備毀損或他人身
體之傷害,應負一切賠償責任。
二、實習工場環境清潔維護守則:
(一)實習工場之環境清潔由每班指派之固定公差負責工場清潔工作。
(二)每日執行工場情潔之學生,應於清潔工作完成後至助教處簽到,並於學期末
一併獎勵。
(三)工場內應隨時保持整齊清潔,使用班級必須於課程結束前完成整潔工作。
(四)地板、通道及水槽不可任意堆放雜物,電線不可橫跨通道。
(五)地板及通道應保持乾燥,不可有濕滑情況。
(六)工場負責教師應於每日下班前至工場檢查整潔情形,並填報「每日工場清潔
整理管制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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