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 - 人事室 - 高英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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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
2022-02-14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

高雄市政府 函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承辦單位:文教發展組
承辦人:李旻臻
電話:07-3165666#36
傳真:07-3165366
電子信箱:hare0119@kcg.gov.tw
受文者:高雄縣私立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客委教字第11130064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43617183_11130064000A0C_ATTCH2.doc)
主旨:訂定「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
一、旨揭要點經111年1月28日第56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檢送「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
正本:第四類發行(含私立學校)(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除外)
副本: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市長 陳其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