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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辦理公司登記,再辦理稅籍登記。

      2. 先辦理商業登記,再辦理稅籍登記。

      3. 取得小規模營業人資格,再辦理稅籍登記(申請資格如下):
          申請者必須為行號,估算月營業額未達新台幣20萬元,須主動向國稅局提
          出申請,營業稅適用稅率為1%(一般行業為5%),也就是所謂的免開統一
          發票。

      二、 網路商店的稅率級距
      我們在完成稅籍登記之後就必須開始繳納稅金,而在繳納稅金時,課徵稅率
的級距可依據月營業額的不同而有以下等級之別:

      1. 如果網路商店的每月營業額都低於8萬以下,因為未達起徵點,所以不用
          課徵任何營業稅。

      2. 如果網路商店的每月營業額都超過8萬而低於20萬以下,則免開統一發票
          (必須主動申請小規模事業),並只需繳納1%營業稅即可。

      3. 如果網路商店的每月營業額都固定超過20萬以上,就必須強制開立發票,
          無論是公司或是行號,並負擔營業稅5%(可用進貨證明折抵)。

      三、 網路商店與統一發票的開立問題
      以外,針對網路商店是否要開統一發票,分析如下:

      1. 如果經營的網路商店申請成為公司單位,就一定要開立發票,無論每月營
          業額是否超過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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