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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網路為媒介公開刊登販賣槍枝或介紹製造炸彈資訊索引之行為,依情節亦
可能構成刑法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與違反槍砲彈
藥刀械管制條例。如行為人於網頁上放置販售槍枝廣告或製作炸彈相關資訊,本
意係欲煽動蠱惑閱覽該資訊之網友購買軍火、持有槍枝或製造炸彈,則行為人自
應構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之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但若行為人僅係出於
好奇或好玩心態,並無煽惑他人犯罪或詐欺之意圖,則顯然並無上開刑法條文之
適用,而有觸犯其他法律之嫌。

      第四節 電子商務的稅務
      電子商務中的虛擬網路商店與實體商店的交易相同,都須合法設籍課稅,必
要時也要申請公司或行號(商行、獨資合夥企業)。然而,對於利用網路進行營利
的買賣行為時,其在課稅有以下的限制與規範。

      1. 個人利用網站平台販賣個人居家用品與二手商品,其目的僅為了出脫個人
          閒置與二手物品而非營利,因此交易之所得不需課徵任何稅金。另外,若
          是個人一時貿易之盈餘,亦即非經常性販售商品的獲利,可併入綜所稅而
          非營所稅。

      2. 利用網站平台販賣個人居家用品以外的商品進行營利,無論是全新商品或
          是二手貨物轉賣,也不分是利用網路拍賣平台或是自行的架設網路商店為
          交易媒介,都算是營利行為,因此皆須依法課稅。

      一、 網路商店辦理稅籍登記方法與種類
      凡是只要有營利行為者,就必須依法設籍課稅,而所謂的設籍就是稅籍登記,
因為要先有稅籍的產生,稅務機關才能進行課稅,以下列舉了幾種稅籍登記的產
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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