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P. 85
2. 如果經營的網路商店申請成為行號,而且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並經國稅
局認定,就責令必須開立統一發票。
3. 如果經營的網路商店申請成為行號,而且每月營業額低於20萬,並申請過
小規模營業人,可免開統一發票。
四、 網路商店是否要申請公司組織
如果我們經營電子商務每月的營業額已經超過20萬元,就必須依法設籍課
稅,所以也必須申請公司(例如,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
司等)、行號、小規模營業人這三者其中之一,如此才能取得稅籍。
目前因為新法上路,公司或行號申請已由原來的登記制改採報備制,部份應
備資料也有所調整,建議可洽詢會計師事務所、專業合格的記帳士,或是由工商
登記服務業代辦,將能省去不少時間及心力。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