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總務處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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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園安全管理要點
95 年 09 月 01 日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7 年 09 月 01 日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1 年 08 月 29 日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2 年 08 月 29 日 102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0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0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0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總 則
(一)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全體教職員生生命及財產安全,
避免人員傷亡、減輕災害,特制定本要點。本要點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規
章之規定。
(二)在本校服務及出入之所有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要點之規定。
(三)校園安全應由全體教職員生共同維護之,希能達人安物安之目標。
二、校園交通安全
(一)校區內行車減速慢行,並嚴禁超車、蛇行、鳴按喇叭及使用行動電話(免持聽筒
除外)等不當行為。
(二)騎乘機車應載安全帽;汽車駕駛及前座乘客應佩帶安全帶,確保自身行車安全
。
(三)非法改裝車輛嚴禁進入校區,避免妨礙校園安寧。
(四)車輛行經建築物、球場及叉路路口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
(五)雨天或起霧行車,應開啟大燈,提高警覺。
(六)車輛停放應依規定或警衛引導停妥,勿任意停放,造成他人行之不便,甚至發
生意外事故。
(七)駕駛人應時常檢視車輛狀況,確保行車安全。
(八)行人應行走紅磚人行道或靠邊行走,嚴禁於馬路嬉戲玩耍。
(九)行走階梯步道及雨天行走應放慢腳步,勿爭先恐後、嬉戲玩耍,避免發生跌滑
倒事件。
(十)道路安全標誌設施,嚴禁破壞行為,以確保行車安全。
三、工地安全
(一)新建或修繕工程施工前,承包商應做好圍籬等安全防護設施,劃定警戒區域,
避免非工程人員進出;人員出入工地時,應載安全帽等相關防護裝備,使用時
應扣緊扣帶,並確實遵守相關工作安全規範。
(二)工地工作人員應加入勞工保險,始得參與工作,工程承包商及監造商應確實遵
守勞工安全衛生法,善盡工地安全衛生監督管理之責。
(三)進駐工地人員應先向總務處辦理許可登記,於夜間不得喧嘩嬉鬧,妨礙安寧,
嚴禁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亦不可擅離工地範圍,任意於校園內活動。
(四)工地嚴禁隨意丟棄垃圾與焚燒廢棄物,謹慎使用火源、瓦斯、電器,時時防範
火災,並注意公共衛生。
(五)工地圍籬範圍內,嚴禁教職員生進入,若有進入之必要時,應事先向總務處提
出申請,經核准後,由營繕人員安排時間,引導進出工地。
(六)經核准之教職員生進入工地時,應自備安全帽及穿著簡便衣服,未載安全帽者
,嚴禁進入工地。在工地內,應遵照引導人員之導引,勿擅自妄為。
(七)施工中之警戒區域或隔離區域,勿靠近或在其附近駐留,避免阻礙工程進行,
自身遭受危險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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