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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其餘所有氣壓管線及從中繼端子台至I/O接線盒、各繼電器的
電氣接線全部拆除並離開線槽。控制盤部分只需拔除與機構盤相連
之快速接頭連接電纜線即可,其餘皆不必拆除。
(四)機構拆卸:依監評人員指令開始機構拆卸,將所有機構模組單元拆卸離開基板,
各模組單元就不再細拆;附著於機構上之感測器必頇放鬆且偏移原
來位置10㎜以上或最大極限,所有流量控制閥開口關至最小、壓力
開關控制壓力降至3 bar以下。
(五)完成上述的步驟之後,需經監評人員檢查無誤並簽名確認後,才可繼續進行後
續步驟。
(六)機構組裝:依照系統架構示意圖將所有模組組裝在基板上,各感測器裝配在正
確位置。
(七)管線裝配:
(1)氣壓管線:依氣壓迴路圖重新裁剪適當長度之新管線,裝配氣壓管線時,
若連接於移動機件上,應由上往下裝配,如管線要往上爬升,
需循支撐柱子固定而上;依規定每間格10㎝用束線帶綑綁、20
㎝需有固定座固定之,且不得放置於線槽內。
(2)電氣配線:除連接不同端子座間之電源線二相(V+及V-)全部裁剪新線、
壓接端子及套標示管外,訊號線可使用舊的電線(兩端壓妥端子
及套標示管,不足的或損壞的可以補充),在I/O接線盒處與PLC
的I/O點依規定裝配電氣線路及各繼電器的電氣接線;每一電氣
端子點配線不可並接超過2點,電線需整理整齊盡量置於線槽內,
若僅能置於線槽外之電線,需用束線帶以10㎝為間格進行束綁
整理完整。
※裝配時,不可超出基板面積,氣壓管線及電線不得直接穿越動態工作區。
(八)程式編輯及修改:依功能要求,編寫控制程式。
(九)運轉試車:調整至功能正確、動作順暢後,可以請監評人員檢查。若檢查結果
不正確,在檢定時間之內得繼續修正,但以一次為限。
(十)復原:檢定完成或時間終了,經監評人員提示,機構回機械原點,壓力源歸零,
切斷電源氣源,整理工作崗位,並整齊擺設,才可離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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