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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印前製程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評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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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檢定日期 評 審 結 果 □及格 □不及格 □缺考
准考證 檢定地點 監評人員
號碼 簽章
崗位號
試題編號 19100-980201 測 試 時間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評 審項 目
一、凡有下列試場違規事項者,評審結果為不及格。(於該項□內打 V)
□1.代人製作或受人協助者。 □5.擅離或自行變換測試位置。
□2.中途棄權者。 □6.不遵守檢定場所規定且屢勸不聽。
□3.故意毀壞測試場機具、物料。 □7.未考慮工作安全,釀成災害。
□4.有夾帶(含隨身碟)或交換工作者。
凡有上列各項之情事者,必要時請註明其具體之事實,列舉如下:
二、凡無上列任一情事者,請作下列各項評分
(一)評分項目及扣分標準(各項目缺點,可多處扣分,扣分原因請註明)
項目 項 內 容 基本扣分 最高扣分 扣 分 註 記
次 分
分
工 1 不與監評人員配合 5 20 分
作 5 10 分
2 應檢時服裝儀容不整 5 20
態 3 現場吸煙、嚼檳榔 5 10
度 4 作業過程及結束後未維
護現場整潔
扣分小計
操作 1 未按標準操作流程 5 10
方法 2 設備操作步驟不正確 5 20
扣分小計
操作 1 製作觀念不正確 5 20
技術 2 機組操作熟練度不足 5 20
扣分小計
扣分總計(扣分總計不得超過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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