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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慶大隊接力競賽實施辦法
88 年 9 月 1 日 8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通過
95 年 9 月 1 日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7 年 9 月 1 日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1 年 8 月 29 日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提昇全民體能實施方案辦理。
(二)本校體能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奠定體育訓練之基礎。
(二)提昇學生基本體能。
(三)激發團體榮譽觀念。
三、競賽項目:
(一)男生:150公尺╳20人大隊接力。
(二)女生:100公尺╳21人大隊接力。
四、競賽分組:
(一)一年級男生組:
(二)二年級男生組:
(三)三年級男生組:
(四)女生組:
註:不足報名人數之班級,資處科、(資訊、電子科)、餐飲科以年級為單位報名
,每一年級報名一隊,廣設科以科為單位報名。
五、競賽規定:
(一)男生組:每人跑150公尺,每班參加20人,後補2人,採計時方式,取前三名,於第
二棒跑完彎道後在直道搶跑道。
(二)女生組:每人跑100公尺,每班參加21人,後補2人,採計時方式,取前三名,於第
三棒接棒後於直道搶跑道。
(三)競賽規則:採中華民國九十年新頒訂之國際田徑規則。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過報名日期以棄權論(接受處份)。報名表如
附件一。
七、獎勵: (一)團體:各組前三名之班級,各頒發獎狀乙幀。
(二)個人:冠軍:報名人員各頒發獎狀乙幀、記小功乙次。
亞軍:報名人員各頒發獎狀乙幀、記小功乙次。
季軍:報名人員各頒發獎狀乙幀、記小功乙次。
八、一般規定:
(一)競賽中依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檢錄。
(二)參加競賽人員一律穿著運動服。
(三)比賽時嚴禁穿著釘鞋或打赤腳上場比賽。
(四)未報名或任意棄權之各班每人除申誡一次外,中午午休罰站三天。
(五)男生班人數超過二十人、女生班人數超過二十一人以上之班級,務必以班為單位
報名參加比賽。
九、本辦法經校務會議修訂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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