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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慶大隊接力競賽實施辦法

                                                                             88 年 9 月 1 日 8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通過
                                                                       95 年 9 月 1 日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7 年 9 月 1 日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1 年 8 月 29 日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4 年 8 月 28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 年 8 月 29 日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 年 8 月 29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提昇全民體能實施方案辦理。
      (二)本校體能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奠定體育訓練之基礎。
      (二)提昇學生基本體能。
      (三)激發團體榮譽觀念。

三、競賽項目:
      (一)男生:150公尺╳20人大隊接力。
      (二)女生:100公尺╳21人大隊接力。

四、競賽分組:
      (一)一年級男生組:
      (二)二年級男生組:
      (三)三年級男生組:
      (四)女生組:
               註:不足報名人數之班級,資處科、(資訊、電子科)、餐飲科以年級為單位報名
                     ,每一年級報名一隊,廣設科以科為單位報名。

五、競賽規定:
      (一)男生組:每人跑150公尺,每班參加20人,後補2人,採計時方式,取前三名,於第
               二棒跑完彎道後在直道搶跑道。
      (二)女生組:每人跑100公尺,每班參加21人,後補2人,採計時方式,取前三名,於第
               三棒接棒後於直道搶跑道。
      (三)競賽規則:採中華民國九十年新頒訂之國際田徑規則。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過報名日期以棄權論(接受處份)。報名表如
      附件一。

七、獎勵: (一)團體:各組前三名之班級,各頒發獎狀乙幀。
              (二)個人:冠軍:報名人員各頒發獎狀乙幀、記小功乙次。
                                 亞軍:報名人員各頒發獎狀乙幀、記小功乙次。
                                 季軍:報名人員各頒發獎狀乙幀、記小功乙次。

八、一般規定:
      (一)競賽中依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檢錄。
      (二)參加競賽人員一律穿著運動服。
      (三)比賽時嚴禁穿著釘鞋或打赤腳上場比賽。
      (四)未報名或任意棄權之各班每人除申誡一次外,中午午休罰站三天。
      (五)男生班人數超過二十人、女生班人數超過二十一人以上之班級,務必以班為單位
               報名參加比賽。

九、本辦法經校務會議修訂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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