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A | 發佈單位:實用技能班 |
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Q & A
Q1.何謂「實用技能學程」?與「實用技能班」有何不同?
A. 實用技能學程為實用技能班的改革方案,係針對當前的實際需求和缺失,檢討改進以群(類)科設置,
其招生對象和課程內涵「以就業技能為導向」的教育理念並未改變。
Q2.實用技能學程的入學條件與方式有無改變?
A. 實用技能學程的入學條件,仍以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及對技職教育有興趣的國中畢業生為優先;
其入學方式亦以分發為主,與現行方式相同。
Q3.實用技能學程的課程內涵?
A. 實用技能學程以實用之就業技能為主,修畢實用技能學程年段課程,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分段修業
證明書,修畢三年段課程,實得學分數多於150學分時,則發給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此證書與職校相同
,非資格證明書。
Q4.實用技能學程有那些科別可選擇讀?
A. 實用技能學程所設置的科別與現行實用技能班並無改變,仍為單位行業衍生科別,但學校應依其教育目
標及課程重點,決定隸屬於十三群中之群別。
Q5.實用技能學程的十三群是什麼?
A. 高職實用技能學程的十三群係銜接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的十三群,兩者之群別均相同,即:
1.機械群、 2.動力機械群、 3.電機與電子群、 4.化工群、 5.土木與建築群、
6.商業群、 7.農業群、 8.美容造型群、 9.餐旅群、 10.水產群、
11.海事群 、 12.設計群、 13.食品群。
Q6.就讀實用技能學程畢業後可以升學嗎?
A. 持有高中高職畢業證書或同等資格者均可升學,但各類型學校有其不同的教育目標,實用技能學程係以
就業為導向,課程內涵以實用技能為主,並非以四技二專升學考試科目為導向。
Q7.實用技能學程的上課時間是日間還是夜間?
A. 實用技能學程的上課時間係賦予學校的辦學自主,學校可依自身條件及實際需求,自行決定在白天或夜
間上課。本校日間的學程有:汽車修護科、電機修護科、微電腦修護科、廣告技術 科、餐飲技術科
等5個學程。
Q8.何謂年段式課程?
A. 年段式課程係在同一年段(級)的課程中,採專精學習某一就業(職場)技能,如餐飲技術科第一年
段學中餐烹飪及蛋糕餅乾麵包烘焙製作、第二年段學中式點心及 創意料理、第三年段學西餐烹飪,
讓學畢第一年段課程之學生有能力製作蛋糕餅乾麵包,而非僅學會一些基礎技能而無獨立製作成品之
能力。
Q9.新修訂「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綱要」有那些特色?
A.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綱要中規定:校訂課程要有85﹪以上之專業課程,其中要有60﹪以上之實作課程
情形;即實作課程佔每週5節以上。
Q10.實用技能學程學生,是否應通過資格考,才能取得畢業証書?
A. 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只要依規定修得150學分,不必經過資格考,即能授予畢業証書。
Q11.實用技能學程學生,是否只能取得修業証明書,無法取得畢業証書?
A. 根據職業學校法規定,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只要修得150學分即授予畢業証書。
Q12.當學生部份科目成績不及格時,可否以職場經驗或技能證照採計之學分替代?
A. 職場經驗及技能證照,係提供夜間上課之實用技能學程學生補足畢業所需的150學分。學生部份科目
成績不及格仍應辦理重修。
夜間上課職場經驗採計每學期可採計1-2學分(非相關職業1學分),三年最多採計12學分為限(職場經
驗指的是每週工作8小時,每學期工作18週以上);技能證照學分採計丙級3學分,乙級6學分,三年
最多以6學分為限。
Q13.自然領域包含物理、化學及生物三科目,學校任選4學分,是否三個科目都要開課?
A. 為符合「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之規範及呼應「職業學校課程暫行綱要」,自然領域的
物理 、化學及生物三個科目均應開課,至少開課1學分。
Q14.實用技能學程「職涯體驗」課程如何進行?
A. 100學年度開始實用技能學程必須於三年級安排「職涯體驗」共2學分(上下學期各1學分)校訂必修
課程,課程內容包含每學期「業界參訪」12小時及「業界授課」6小時,以增加實用技能學程學生
業界實務學習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