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優良名單 發佈單位:教務處     發佈時間:2014-10-27
        
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優良名單

依據本校「學業成績優良學生獎勵辦法」

第二條 本校各科各班學生(不含延畢生及附讀學生),在學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排名在全班前三名,且符合下列條件者,由各班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

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三、當學期服務志工時數需達6小時(建教班4小時),由學務處認證。

第三條 凡符合前條規定之學生,且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排名在前三名(班級人數19人以下,取最優之前一名;20人至29人,取最優之前二名,30人以上取三名),視為該學期學業成績優良學生,並依下列標準發給獎學金及獎狀:

一、第一名頒發獎學金三千元,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頒發獎學金二千五百元,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頒發獎學金二千元,獎狀乙紙。
 

附件: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優良名單

承辦人:註冊組黃健雄組長
校內分機: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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