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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肆、印前製程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評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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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檢定日期               評 審 結 果 □及格□不及格 □缺考

准考證        檢定地點               監評人員
 號碼                           簽章

崗位號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試題編號 19100-980203 測 試 時間        項目
                評審

一、凡有下列試場違規事項者,評審結果為不及格。(於該項□內打ˇ)

□1.代人製作或受人協助者。               □5.擅離或自行變換測試位置。

□2.中途棄權者。                    □6.不遵守檢定場所規定且屢勸不聽。

□3.故意毀壞測試場機具、物料。             □7.未考慮工作安全,釀成災害。

□4.有夾帶(含隨身碟)或交換工作者。

凡有上列各項之情事者,必要時請註明其具體之事實,列舉如下:

二、凡無上列任一情事者,請作下列各項評分

   (一)評分項目及扣分標準(各項目缺點,可多處扣分,扣分原因請註明)

項目  項  內         容 基本扣分 最高扣分 扣 分 註                記

    次                                            分
                                                 分
工   1 不與監評人員配合            5   20                 分
作                         5   10                 分
    2 應檢時服裝儀容不整           5   20

態 3 現場吸煙、嚼檳榔              5   10

度 4 作業過程及結束後未維
            護現場整潔

扣分小計

操作 1 未按標準操作流程             5 10

方法 2 設備操作步驟不正確 5 20

扣分小計

操作 1 製作觀念不正確              5 20

技術 2 機組操作熟練度不足 5 20

扣分小計

扣分總計(扣分總計不得超過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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