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P. 37

4. 應注意事項:
   (1)原則上每人現場實作 2 次,並由講師視學員狀況調整之。
   (2)講師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應示範標準操作至少 2 次,並重複示
        範容易犯規的地方。
   (3)實習過程中,貨架上之裝、卸貨位置可以由講師指定,自由調
        整。
   (4)叉貨時要注意貨物有無安定及安全的裝載在棧板上。
   (5)叉貨時切勿速度過快,利用貨叉垂直面去衝撞貨物。
   (6)貨物不小心往後傾倒時,不要將手腳伸入升降架中間推貨。
   (7)貨叉前傾時,禁止將貨物升高。
   (8)堆高作業時,要避免緊急起步及緊急煞車。
   (9)叉貨行進中,堆高機前、後端不可有人。
   (10)貨物要能均勻放在兩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挑物。
   (11)不得過度升高貨物,或桅桿前傾狀態行駛。
   (12)在雙叉或其所支撐有貨物下,不得有人員進入。
   (13)卸貨過程中,不可以在雙叉升到很高的狀態下做大幅度前後傾
        操作。
   (14)若因學員身材較矮,相對載貨較大而顯著妨礙視野時,應令其
        下車查看周圍之安全;或派其他學員隨車指揮,或反向行進,
        或按喇叭示警慢行。
   (15)無負載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20km/h,荷重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10km/h)。
   (16)應小心駕駛,不可有衝撞倉儲架之行為。
   (17)應小心操作,不要使貨物墜落。
   (18)貨叉未離地前切勿行駛。
   (19)學員不可以跳躍方式下車。
   (20)堆高機運行未完全靜止前不可以排檔方式強制改變行駛方向。
   (21)行駛前應確認已釋放手煞車。
   (22)行駛中離合器踏板或吋動踏板應完全放開。
   (23) 貨物上升之狀態下,絕對不可下車或離車。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