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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應注意事項:
(1)原則上每人現場實作 2 次,並由講師視學員狀況調整之。
(2)講師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應示範標準操作至少 2 次,並重複示
範容易犯規的地方。
(3)實習過程中,貨架上之裝、卸貨位置可以由講師指定,自由調
整。
(4)叉貨時要注意貨物有無安定及安全的裝載在棧板上。
(5)叉貨時切勿速度過快,利用貨叉垂直面去衝撞貨物。
(6)貨物不小心往後傾倒時,不要將手腳伸入升降架中間推貨。
(7)貨叉前傾時,禁止將貨物升高。
(8)堆高作業時,要避免緊急起步及緊急煞車。
(9)叉貨行進中,堆高機前、後端不可有人。
(10)貨物要能均勻放在兩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挑物。
(11)不得過度升高貨物,或桅桿前傾狀態行駛。
(12)在雙叉或其所支撐有貨物下,不得有人員進入。
(13)卸貨過程中,不可以在雙叉升到很高的狀態下做大幅度前後傾
操作。
(14)若因學員身材較矮,相對載貨較大而顯著妨礙視野時,應令其
下車查看周圍之安全;或派其他學員隨車指揮,或反向行進,
或按喇叭示警慢行。
(15)無負載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20km/h,荷重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10km/h)。
(16)應小心駕駛,不可有衝撞倉儲架之行為。
(17)應小心操作,不要使貨物墜落。
(18)貨叉未離地前切勿行駛。
(19)學員不可以跳躍方式下車。
(20)堆高機運行未完全靜止前不可以排檔方式強制改變行駛方向。
(21)行駛前應確認已釋放手煞車。
(22)行駛中離合器踏板或吋動踏板應完全放開。
(23) 貨物上升之狀態下,絕對不可下車或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