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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打回空檔位置,貨叉前傾,慢慢放下,平貼地面。

(39)拉上手煞車,引擎熄火(鑰匙拔出),等待講師指示後再行離開座位。

3. 應達到之技能標準
(1) 能正確及安全操作裝卸裝置。
(2) 能正確及安全實施裝載與卸載作業。
(3) 能正確及安全實施搬運與堆積作業。
(4) 能防止貨物掉落、擦撞、傾斜之正確操作。
(5) 能正確判斷貨物重量、重心,會看荷重曲線表。
(6) 能正確解讀貨物包裝標示、限制與注意事項。
(7) 作業前能確實檢查作業環境,並實施適當之安全防護。
(8) 作業中能確實注意周遭環境及人員,並作適當安全措施。
(9) 作業後能確實判斷駐車周圍環境及人員安全,並實施適當之安全防護。
(10) 能在 15 分鐘內完成所有動作。

4. 應注意事項:

(1)原則上每人現場實作 2 次,並由講師視學員狀況調整之。
(2)講師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應示範標準操作至少 2 次,並重複示範容易犯規的地方。
(3)實習過程中,貨架上之裝、卸貨位置可以由講師指定,自由調整。
(4)叉貨時要注意貨物有無安定及安全的裝載在棧板上。
(5)叉貨時切勿速度過快,利用貨叉垂直面去衝撞貨物。
(6)貨物不小心往後傾倒時,不要將手腳伸入升降架中間推貨。
(7)貨叉前傾時,禁止將貨物升高。
(8)堆高作業時,要避免緊急起步及緊急煞車。
(9)叉貨行進中,堆高機前、後端不可有人。
(10)貨物要能均勻放在兩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挑物。
(11)不得過度升高貨物,或桅桿前傾狀態行駛。
(12)在雙叉或其所支撐有貨物下,不得有人員進入。
(13)卸貨過程中,不可以在雙叉升到很高的狀態下做大幅度前後傾操作。
(14)若因學員身材較矮,相對載貨較大而顯著妨礙視野時,應令其下車查看周圍之安全;或派
其他學員隨車指揮,或反向行進,或按喇叭示警慢行。
(15)無負載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20km/h,荷重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10km/h)。
(16)應小心駕駛,不可有衝撞倉儲架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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