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書館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白天 上午7:30至下午17:00。
每週二、四晚上開放時間18:00至21:00,提供進修部學生借閱
二、師生借還書辦法
(一)學生借書一律以學生證為憑,並禁止轉借他人使用。
(二)借書時數:每次以五冊為限(教職員十五冊),限期二週,期滿後得至圖書館申請續借一次,或上
學校圖書館網站登記續借一次,續借時間為期一週。
(三)借書如逾期不還,除暫停其借書權外,並送學務處議處。
(四)借出之圖書應善加愛護,如有遺失損毀、缺頁、圈點、塗寫、折角等,應照市價賠償。
(五)下列書籍限館內閱讀:
1、當月之報章雜誌。
2、尚未編目之新到書籍。
3、參考書籍,如字典、辭典、圖表、百科全書及貴重整部書籍。
(六)學期結束前二週,不論借書是否到期,均應一律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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