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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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欲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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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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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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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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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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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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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金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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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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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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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籍技能檢定通過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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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住民籍學生
2.通過技能檢定領有證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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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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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級 5000元
乙級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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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取得1年內每級限申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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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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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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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皆可轉介申請該會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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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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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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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需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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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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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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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檢具資料:申請書、受災家庭證明、低收或中低收兒少扶助證明、戶口名簿影本、學生證影本、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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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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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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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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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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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奬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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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績優良、無記過紀錄。
2.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書之一者。
3.失親(雙親;父或母)、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持有相關機構核發證明書者。
4.本會依經濟弱勢條件及多重弱勢情形審核,依額定名額核定錄取。
附註: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申請網站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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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級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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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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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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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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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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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住民已設籍子女。
2.108-1學期總平均70分以上,無重大違規紀錄。
3.申請文件:申請表、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108-1成績證明、低收及中低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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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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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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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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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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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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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住民已設籍子女。
2.108-1學期總平均90分以上,無重大違規紀錄。
3.申請文件:申請表、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108-1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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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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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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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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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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韌世代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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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2.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3.107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月在2萬元以下 。
4.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5.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
6.網址:https://www.ccf.org.tw/?action=news1&class_id=3&did=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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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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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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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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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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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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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衆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上網 http://www.ht.org.tw/ed2-1-2.html填寫線上表單「行天宮助學金申請資料」-學校及機構申請專用
4.申請書紙本及相關證明文件逕寄主辦單位收件,始完成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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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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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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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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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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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宮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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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衆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上網 http://www.ht.org.tw/ed2-1-2.html填寫線上表單「行天宮助學金申請資料」-學校及機構申請專用
4.申請書紙本及相關證明文件逕寄主辦單位收件,始完成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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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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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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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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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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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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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3.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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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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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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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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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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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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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
2.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3.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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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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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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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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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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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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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高雄市原住民籍在學學生。
2.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獎學金。
3.以學業成績或特殊才藝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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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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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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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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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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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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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新北市六個月以上。
2.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之學生。
3.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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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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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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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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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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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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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3.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4.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並經認定者。
5.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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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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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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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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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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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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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清寒同學除必須符合第一項外,其餘任一項符合者可由校方推薦申請。
(1)未曾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者。
(2)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舉凡成績優異,或於某領域(文學、音樂、藝術、語言、體育、科技等或其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可經由校方或老師推薦申請此獎助學金。
(3)雖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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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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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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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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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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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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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
2.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3.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4.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5.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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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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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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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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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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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模範父親協會高中職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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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2.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獎懲紀錄中無記過、曠課及無故缺席者。
3.失怙(父歿或父失能)清寒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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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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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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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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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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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社福基金會高中職校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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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於高雄市公私立高中(職)之清寒學生,除享有公費待遇外,均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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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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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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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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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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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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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嘉義縣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
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
3.操行成績八十分(甲等)以上。
4.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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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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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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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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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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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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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就讀於國內個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
2.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3.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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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24名
獎助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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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5000元
獎助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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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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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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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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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或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現仍在籍。
2.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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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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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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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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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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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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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
2.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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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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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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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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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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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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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3.當學期(108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4.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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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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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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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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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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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之光109年下半年度清寒學子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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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雄地區國中及高中職之在校學生,其身份為:領有低收、中低收證明文件,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說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無法完成註冊以致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2.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
3.前一學期之志工服務時數30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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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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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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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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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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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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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院校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之學生。
2.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3.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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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370名
身障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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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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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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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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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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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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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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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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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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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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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勞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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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2.108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3.108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4.107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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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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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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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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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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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港都聯合助學暨展翅工程服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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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學期必須參與社區服務30小時;或於寒暑假期間參與本會辦理社區服務隊,社區服務項目以公益為主,由接受服務單位協助登錄社區服務之情形。
2.參加本會所提供之相關研習課程(如:體驗教育、職涯探索等),一學年至少6小時。
3.社區服務時數證明於每學年度之8/30與1/30截止日期前完成社區服務,可於相見歡活動時繳交相關服務證明。
4.每學期出席港都聯合助學暨展翅工程服務方案相見歡活動。
5.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且就讀高雄市高中生以上之學生。
6.非低收入戶子女、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
7.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補助。
8.各科及總平均成績且全班前十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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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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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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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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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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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9年度原住民族學生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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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日間部原住民族學生,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縣市級或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體育競賽及藝能競賽獲獎者或團體。但不含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2. 前目規定之獲獎團體,應由同一所學校學生組成,且學生均須符合前目規定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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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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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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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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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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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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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 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及高中職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 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書(需為縣市政府發放)者。
3. 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 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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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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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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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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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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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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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癌症家庭子女。
2. 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且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
3.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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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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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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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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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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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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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濟助對象:急難救助、喪葬補助、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其他特殊變故
2. 由政府單位或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人員、醫院社工單位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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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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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個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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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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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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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逆風教育助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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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歲間,需半工半讀籌措學費、分擔加計、揹負學貸、單親或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以上任何一種條件之在學學生,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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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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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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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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