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 人事室 - 高英工商
  人事室資料

  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2017-06-27
        

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說明:

為因應新課綱實施之需要,增加生命教育及生涯規劃之師資,教育部辦理106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學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及東海大學。
(二)招生班別:「綜合活動領域─生命教育科」及「綜合活動領域─生涯規劃科」。
(三)招生對象: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
(四)上課人數:每班以25至50人為原則,未達25人不予開班,但得併班上課。

(五)上課時間:以寒、暑假及學期間之週末、夜間等時段為原則,實際上課時間以辦理學校之公告為準。
(六)經費補助原則:
1、旨揭學分班之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惟教師須簽立切結書並繳交新臺幣1萬元保證金,該保證金於修畢學分班規定之學分後退還。
2、花東地區及離島地區進修之教師,於寒、暑假進修期間(平日班除外)得依相關規定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七)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辦理學校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及公告於該校網頁。
(八)參加教師於修畢第二專長學分班課程並取得該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並配合辦理學校填寫後續追蹤資料;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還補助之學分費。
 

附件一

附件二